西原借款
1917—1918年間北京段祺瑞政府與日本寺內正毅內閣所簽訂的一系列公開或秘密的借款的總稱。日本乘第一次世界大戰之機加緊侵略中國,決定大量借款給段祺瑞政府以掠奪更多的特權,企圖變中國為其獨占殖民地。為此,寺內正毅派親信西原龜三多次來華進行活動。1917年7月段祺瑞重任國務總理後,為實現“武力統一”,不惜出賣國家主權,換取日本借款以擴充皖系實力。經由西原龜三與段祺瑞政府代表陸宗輿、曹汝霖等秘密議定,然後由中日兩國有關部門簽訂的正式借款契約共八項,即有線電信、吉會鐵路、吉黑兩省林礦、滿蒙四鐵路、參戰以及交通銀行兩項借款,總額達一億四千五百萬日元,總稱“西原借款”。段祺瑞政府將山東和東北地區鐵路、礦產、森林等作為借款抵押出賣給日本,並承認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侵略權益;將中國的電訊事業和軍隊交由日本控制,賣國程度又遠遠超過袁世凱。日本利用這些借款,從中國攫取了大批政治上和經濟上的特權,所得侵略權益“何止十倍於二十一條”,從而空前加強了在中國的侵略勢力。
西原借款字典分解
借款的解釋 [loan;borrow or lend money] 借用的錢一筆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