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省
指清朝在新疆正式建立行省事。乾隆初年勘定西域,更名新疆。龔自珍於1820年(嘉慶二十五年)和1828年(道光八年)兩次建議在新疆沒置行省。1877年(光緒三年)欽差大臣、督辦新疆軍務的左宗棠上疏奏請新疆建省。左宗棠在收復全疆之後,於1882年(光緒八年)再三上奏,重申建省之請。1884年11月17日(光緒十年九月三十日)清政府宣布新疆建省,設定州縣,以劉錦棠為首任巡撫,魏光燾為布政使。新疆建省更加密切了新疆與內地政治、經濟、文化的聯繫,鞏固了國家統一。
新疆建省字典分解
新疆的解釋 新開闢的疆土。 宋 葉適 《故知廣州薛公墓志銘》:“公許用為 靖州 ,喜曰:‘我得據一州,過 桃源 遠矣。’即出謝,伏發,擒庭中。收其藏粟,食十餘年新疆。”
建省的解釋 [provinciate] 給…以一個省的地位海南於1989年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