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美愛國運動
清末中國人民反對美國迫害在美華工的反帝愛國運動,亦稱“抵制美貨運動”。長期以來,有大批華工流落美國,美國西部的開發主要依靠華工的勞動。但在美國經濟發展之後,美國政府和資本家卻歧視迫害華工,不斷煽起排華運動。1904年(光緒三十年)美國迫使清政府簽訂的《中美會訂限制來美華工保護寓美華人條款》十年期滿,旅美華僑和國內人民要求廢除苛約,另立合理新約。美國悍然拒絕,並企圖在新約中繼續保持虐待華人的條款,中國廣大民眾迅速掀起大規模的反美愛國運動。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中國各地紛紛舉行集會,抗議美帝排華暴行,成立愛國團體,採取禁用美貨、拒絕通商等堅決措施。5月10日(四月七日)上海召開商務總會,議決“全國誓不運銷美貨以為抵制”,要求外務部拒絕簽約,並通電廣州、漢口、天津等地商會,號召禁用美貨,抵制苛約。國內和華僑的報刊登載出此項訊息和美國的排華暴行,全國反應強烈,各地的工商業者、工人、農民、學生、婦女及海外華僑和留日學生起而回響,商人不賣美貨,工人不運美貨,民眾不用美貨,顯示出民眾運動的巨大威力。美國政府對此十分仇視和恐懼,設法阻撓破壞,並壓迫清政府加以禁止。清政府以“有礙邦交”為名,下令“從嚴查究”。在內外反動勢力的高壓下,領導運動的上層資產階級發生動搖,沒有把運動堅持到底。但廣大民眾和中下層資產階級仍然堅持鬥爭,毫不退縮,終於迫使清政府拒絕簽訂美國歧視華工的續約,也沉重打擊了美帝國主義的侵略氣焰,限制了美國對華的商品傾銷,促進了民族工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