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爵制
舊說分封制下授予諸侯的五個等級的爵位。《禮記·王制》: “王者之制爵祿, 公、侯、伯、子、男,凡五等。”但據近人研究,我國古代並不存在等級森嚴的五等爵制。周代畿內貴族兼作王官者多稱公;畿外較大諸侯則稱侯;伯本為貴族家長之稱,後亦稱一方諸侯之長;蠻夷之君多稱子;男則為華夏小國諸侯之稱。以上各種爵稱都不十分嚴格,見於青銅器銘文和古文獻,貴族和諸侯往往混用不止一種爵稱。所謂五等爵制實經過後人的整理加工。
五等爵制字典分解
五等的解釋 (1).五個等級。《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五等。”《孟子·萬章下》:“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 孫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