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祐經理
元仁宗延祐年間(公元1314年—1320年)政府在江南地區對田畝的查核與對租稅錢糧的理算。當時,江南地主豪強、寺觀僧道以及蒙古貴族,採用種種手段,大量隱瞞田產,逃避賦稅,嚴重影響國家財政收入。為此,延祐元年(公元1314年),仁宗遣平章政事章閭、尚書你咱馬丁、左丞陳士英等,分赴江浙、江西、河南等省經理田糧,同時命行御史台分台鎮遏,樞密院以軍防護。其具體做法是:布告民眾,限四十日內,向政府自報本戶田產。凡以熟為荒,以田為盪,或隱佔逃亡之產,或盜官田為民田,指民田為官田,及僧道以田作弊者,並許告發,政府依據欺隱田產數量,處以不同刑罰。這次經理觸犯了部分地主豪強的利益。但由於各地地主豪強與貪官污吏互相勾結,狼狽為奸,往往以無為有,陷害民眾,因而激起各地民眾紛紛反抗。同年,仁宗被迫下詔,宣布新括田土免稅三年。延祐五年,又下令河南新括田土,只科半稅。至泰定、天曆之初,虛增田畝之數又宣布全部革除。延祐經理並未達到預期目的。
延祐經理字典分解
經理的解釋 (1) [manager]∶某一商店、工商企業、飯店等的經營管理者飯店經理(2) [manager]∶經營管理(3) [govern]∶治理(4) [arr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