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錕賄選
1922年直奉戰爭後,直系軍閥獨霸了北京政權。1923年10月,直系軍閥頭子曹錕為了製造“合法”的假象,上演了賄選總統的醜劇。曹錕為了把自己“選”為總統,採取高價收買和武力脅迫的手段,一面用四十萬元收買國會議長,以每張選票五千到一萬元的價錢賄買五百多個議員;一面對反對派進行鎮壓,逮捕記者,封鎖輿論。10月5日,在國會選舉當天,曹錕派出大批軍警憲兵警戒。通過這樣的“選舉”,曹錕登上總統寶座。10月10日,曹錕就職,並頒布一部反動的《中華民國憲法》。曹錕的賄選和“制憲”,是對民國元年《約法》和由《約法》規定的國會制度的極大諷刺。它遭到全國人民的強烈反對。
曹錕賄選字典分解
曹錕的解釋 曹錕(1862-1938) : 直系軍閥首領。直隸天津(今天津市)人。曾任北洋軍第三鎮統制。辛亥革命後歷任直隸督軍兼省長、直魯豫三省巡閱使。直奉戰爭中擊敗張作霖
賄選的解釋 [practise bribery at an election;get elected by bribery] 用行賄來拉選票,使自己或自己所在黨派的候選人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