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安臣使團
十九世紀末由美國人蒲安臣率領的清政府外交代表團。遣使出洋是第二次鴉片戰爭後西方各國向清政府提出的要求之一。總理衙門鑒於1868年(同治七年)將與各國進行修約交涉,特於1867年(同治六年)奏準遣使出洋,了解“外國之情偽”。但苦無出使人員。即將卸任回國的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毛遂自薦,總稅務司赫德從旁慫恿,總理衙門即聘任蒲安臣為“辦理中外交涉事務大臣”,出訪西方各國。為了“籠絡英法諸國”,又加派英使館翻譯官柏卓安充“左協理”,海關法籍職員德善為“右協理”。復委派記名海關道志剛和禮部郎中孫家谷陪同出使,給代表團點綴了一點“中國味”。1868年(同治七年)初以蒲安臣為首的中國使團由上海出發、首途訪美。抵美後,蒲安臣擅自與美國國務卿西華德簽訂了由西華德起草的《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約》八條, 亦稱“蒲安臣條約”。這個條約使美國取得了擴大拐騙華工的權益,也取得了吸引留學生和在華辦學、擴大傳教等項特權。此後,這個代表團又相繼訪問英法兩國,蒲安臣與英法代表就列強進一步聯合侵華政策取得了一致意見。1870年(同治九年)蒲安臣病死於俄國首都彼得堡,結束了這一幕滑稽劇,隨行人員經比利時、義大利等地返回中國。蒲安臣使團使中國蒙受了更深的侵略和難堪的愚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