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並
【生卒】:699—764
唐趙郡高邑人。明經登第,直崇文館。玄宗開元十三年,為雍丘尉。後歷交城、榆次尉。遷蕭縣令,治汴水之害,民歌其政。改太原法曹參軍。安史亂起,守城有功,累遷太子右諭德。官至揚州右司馬。
李並字典分解
李的解釋 李 lǐ 落葉小喬木,果實稱“李子”,熟時呈黃色或紫紅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難來喻兄弟相愛相助,後喻互相頂替或代他人受過)。投桃報李。李下不正
並的解釋 並 bìng 合在一起:併攏。合併。兼併。 一齊,平排著:並駕齊驅。並重(zh恘g )。並行(x妌g )。 連詞,表平列或進一層:並且。 用在否定詞前,加強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