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
【生卒】:前455—前395
又名李克。魏文侯時任相,輔佐文侯進行變法。主張食有勞而祿有功,廢除祿位世襲制度;盡地力之教,號召人民勤奮耕作,增加生產;實行平糴法,以平穩糧價。並著《法經》六篇,推行法治。魏國經過變法,國勢日益強盛。相傳著有《李子》一書,今已佚。其言論散見於《漢書·食貨志》。一說李悝和李克並非一人。(參見《漢書》)
戰國初人。任魏文侯相。主張教民盡地力,增加產量,以備災荒。創平糶法,以平糧價。視收成豐歉,增減賦斂,使不傷民害農。倡法制,制《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具法》等六篇,稱《法經》。後商鞅變法於秦,即本此。魏文侯用李悝之法,國以富強。有《李子》,已佚。
李悝字典分解
李悝的解釋 李悝(前455-前395) : 戰國時期政治家。魏文侯任用他為相,主持變法。廢除舊貴族特權,按能力和功勞大小選拔官吏;鼓勵農民精耕細作,增加產量;國家在豐年時平
李的解釋 李 lǐ 落葉小喬木,果實稱“李子”,熟時呈黃色或紫紅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難來喻兄弟相愛相助,後喻互相頂替或代他人受過)。投桃報李。李下不正
悝的解釋 悝 kuī 嘲笑,詼諧:“悝穆公於宮室”。 悝 lǐ 憂愁:“雲如何悝”。 筆畫數:10; 部首:忄; 筆順編號:44225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