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與之
【生卒】:1158——1239
字正子,廣州(今屬廣東)人。紹熙進士。調淮西提刑司檢法官,授廣西提點刑獄,浮海至朱崖,巡視州縣,秋毫無擾,獎廉劾貪。嘉定中,權發遣揚州事、主管淮東安撫司公事。疏通揚州城濠。在滁縣創五砦,建忠義民兵抗金。理宗即位,拜參知政事,進右丞相。後以提舉洞霄宮致仕。卒。累封南海郡公,謚清獻。
宋廣州增城人,字正子。光宗紹熙四年進士。歷潯州司法參軍、淮西提刑司檢法官、知新城、通判邕州,俱有治績。擢廣西提點刑獄,獎廉劾貪,罷行利病,風采凜然。寧宗嘉定中,權發遣揚州事、主管淮東安撫司公事,浚濠創砦,選將練兵,金人深入無功。知成都府,為本路安撫使,拊循將士,人心悅服。理宗端平初,授廣東經略安撫使兼知廣州。二年召除參知政事,三年拜右丞相兼樞密使,累上疏言政事之當罷行與人才之當用舍。嘉熙三年以觀文殿大學士奉祠。卒謚清獻。有《崔清獻公集》。
崔與之字典分解
之國語字典 之 zhī 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赤子之心。 助詞,表示修飾關係: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