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瓚
【生卒】:?—1532
明山東濮州人,字宗器。弘治九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正德時歷官通政司參議。以忤劉瑾,謫江西饒州通判。瑾誅,復舊職,歷副都御史,經略邊關,建鎮邊、長峪二城。官至戶部尚書。
李瓚字典分解
李的解釋 李 lǐ 落葉小喬木,果實稱“李子”,熟時呈黃色或紫紅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難來喻兄弟相愛相助,後喻互相頂替或代他人受過)。投桃報李。李下不正
瓚的解釋 瓚 (瓚) zàn 古代祭祀用的一種像勺子的玉器。 筆畫數:20; 部首:王; 筆順編號:1121312135312135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