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珖
字用韋,初名珍。以避諱改。益都(今屬山東)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進士。歷官戶部主事、南京太常少卿。“紅丸”案起,力言宜窮追奸狀。天啟初,為太常大理卿。魏忠賢亂政,遂告歸。又為御史盧承欽詆毀中傷,革職。崇禎時,累升工部尚書。與中官張彝憲不協,乞歸。家居十四年卒。
明山東益都人,字用韋。萬曆二十九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南京太常少卿。光宗死,珖上疏力言帝為奸黨毒害,宜窮究紅丸案真相。天啟初,加光祿卿,進太常大理卿。魏忠賢秉政,珖被詆奪職。崇禎三年拜工部尚書,與中官張彝憲有隙,乞歸。
曹珖字典分解
曹的解釋 曹 cáo 等,輩:爾曹(你們)。吾曹。 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曹(中國明、清兩代各部司曹的通稱,源於漢代曹史的簡稱,相當於郡守的總務長)。 訴訟的原告、被告兩
珖的解釋 珖 guāng 玉笛。 玉名。 筆畫數:10; 部首:王; 筆順編號:112124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