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洪憲
【生卒】:1541—1600
明浙江嘉興人,字懋中,號葵陽。隆慶五年進士,出張居正門下。授編修。曾奉使朝鮮。累官至少詹事,兼侍讀學士。萬曆初張居正欲使充同考官,意在使第三子得中,洪憲固辭。及張居正敗,攻之者至以逆詔籍其家,洪憲嘆云:“江陵誠驁,然輔幼主實有功。”因此不為忌者所容,乃辭歸。有《朝鮮國紀》、《讀禮日鈔》、《碧山學士集》等。
黃洪憲字典分解
憲國語字典 憲 (憲) xiàn 法令:憲章。憲令。憲兵。 指“憲法”:違憲。立憲。制憲。 筆畫數:9; 部首:宀; 筆順編號:44531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