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芾
【生卒】:1104——1183
字明可,號湖山居士。台州仙居(今屬浙江)人。舉進士。遷秘書省正字,不附秦檜,被排斥。何溥薦為監察御史。金兵南犯、廷臣爭陳避難計,芾則奏請高宗親征。孝宗即位,知婺州,勸民服義役。歷刑部侍郎、給事中等。遇事直言無諱,無所畏避,求去,以龍圖閣直學士致仕,卒。有詩文三十卷及表奏五卷。
宋台州仙居人,字明可,號湖山居士。高宗紹興二年進士。為秘書省正字,以不附秦檜,出為處、婺、越三州通判。後除殿中侍御史,力主高宗親征。孝宗即位,歷知婺州、紹興、臨安,累遷吏部侍郎。以剛直見忌,求去。以龍圖閣直學士致仕。卒謚康肅。有《湖山集》。
吳芾字典分解
吳的解釋 吳 wú 中國周代諸侯國名,在今江蘇省南部和浙江省北部,後擴展至淮河下游一帶:吳鉤(古代吳地出產的一種彎刀,後泛指鋒利的刀劍)。吳越同舟(喻過去的仇人由於當前利
芾的解釋 芾 fèi 小樹幹及小樹葉:蔽芾(形容樹木枝葉小而密)。 芾 fú 草木茂盛。 筆畫數:7; 部首:艹; 筆順編號:122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