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曾敭
【生卒】:1852—1920
清直隸南皮人,字小帆。同治七年進士。授編修。歷湖南、廣東兩省知府。除福建鹽法道,整頓鹽政有成效。光緒三十一年,任浙江巡撫。三十三年,反對試行沈家本所訂《訴訟法》,謂“中國禮教功用遠在法律上”,且“治亂國用重典,猶懼不勝,驟改從輕,何以為治?”同年,遣兵捕革命黨人秋瑾,處之死地,激起輿論反對。調江蘇,又調山西,稱疾而歸。
張曾敭字典分解
敭國語字典 敭 yáng 同“揚”。 筆畫數:13; 部首:攵; 筆順編號:2511135333134
【生卒】:1852—1920
清直隸南皮人,字小帆。同治七年進士。授編修。歷湖南、廣東兩省知府。除福建鹽法道,整頓鹽政有成效。光緒三十一年,任浙江巡撫。三十三年,反對試行沈家本所訂《訴訟法》,謂“中國禮教功用遠在法律上”,且“治亂國用重典,猶懼不勝,驟改從輕,何以為治?”同年,遣兵捕革命黨人秋瑾,處之死地,激起輿論反對。調江蘇,又調山西,稱疾而歸。
敭國語字典 敭 yáng 同“揚”。 筆畫數:13; 部首:攵; 筆順編號:251113533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