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勛
【生卒】:1098——1174
字公顯,陽翟(今河南禹縣)人。宣和時,以蔭補承信郎,特命赴進士廷試,賜甲科。紹興十一年(1141),宋金和議成,充金國報謝副使,勸金還徽宗靈柩及韋太后,遷樞密副都承旨。孝宗時,加太尉,提舉皇城司、開府儀同三司。卒於淳熙初,贈少保。
宋潁昌陽翟人,字公顯,一作功顯,號松隱。曹組子。以父恩補承信郎。徽宗宣和五年賜進士甲科。欽宗靖康初為閤門宣贊舍人,從徽宗北遷,過河十餘日,帝出御衣書領中,命勛間行詣康王。高宗建炎初至南京,進御衣書,請募死士航海入金奉徽宗歸,執政不從,出勛於外,九年不遷。紹興中為副使二使金,遷保信軍承宣使、樞密副都承旨。又拜昭信軍節度使。孝宗朝加太尉。卒謚忠靖。有《北狩見聞錄》、《松隱集》。
曹勛字典分解
曹的解釋 曹 cáo 等,輩:爾曹(你們)。吾曹。 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曹(中國明、清兩代各部司曹的通稱,源於漢代曹史的簡稱,相當於郡守的總務長)。 訴訟的原告、被告兩
勛的解釋 勛 (勛) xūn 特殊功勞:勳章。勳業(功勳和事業,如“不朽的勛勛”)。功勳。 筆畫數:9; 部首:力; 筆順編號:25125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