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納
【生卒】:約787—約820
唐高麗人,李正己子。少為奉禮郎,代宗時擢殿中丞兼侍御史,正己署為淄、青二州刺史。又為曹、濮、徐、兗、沂、海留後。正己死,秘不發喪,統父兵為亂。復與李希烈、朱滔、王武俊、田悅合謀皆反,自稱齊王。興元初歸順。詔加檢校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隴西郡王。卒贈太傅。
李納字典分解
李的解釋 李 lǐ 落葉小喬木,果實稱“李子”,熟時呈黃色或紫紅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難來喻兄弟相愛相助,後喻互相頂替或代他人受過)。投桃報李。李下不正
納的解釋 納 (納) nà 收入,放進:出納。藏污納垢。 接受:採納。笑納。納諫。 享受:納福。納涼。 繳付:納稅。 補綴,縫補;現多指密密地縫:納鞋底。 姓。 繳出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