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清吏司
官署名。① 明朝戶部十二清吏司之一。洪武二十九年 (1396) 改原北平部而置,設官及職掌均無變化。建文 (1399—1402) 中罷,改戶部十二清吏司為四清吏司。成祖即位,復舊制。永樂元年(1403) 改北京清吏司。②明朝刑部十二清吏司之一。洪武二十九年,改原北平部而置,設官及職掌均無變化。永樂元年 (1403) 改北京清吏司。
北平清吏司字典分解
北平的解釋 [Beiping] 北京舊稱
即蒙古土謝圖汗部右翼左旗。旗府駐地在今蒙古國布爾根省布爾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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