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外城預審廳
官署名。清末京師司法機關。光緒三十一年(1905)改內外城工巡局發審處設,直屬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隸民政部。掌京師民事、刑事訴訟事宜,重大案件咨刑部處理。轄看守所、待質所。置五品正審官,總理廳務。三十三年撤,其職掌移交法部、大理院。
內外城預審廳字典分解
內外的解釋 [around;about] 在數量或時間上接近精確地;大約;近似五十年內外
官署名。清末京師司法機關。光緒三十一年(1905)改內外城工巡局發審處設,直屬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隸民政部。掌京師民事、刑事訴訟事宜,重大案件咨刑部處理。轄看守所、待質所。置五品正審官,總理廳務。三十三年撤,其職掌移交法部、大理院。
內外的解釋 [around;about] 在數量或時間上接近精確地;大約;近似五十年內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