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臚少卿
官名。北齊始置,為鴻臚寺次官,四品上。歷朝沿置,亦稱鴻臚寺少卿。隋初置一員,四品上,煬帝增為二員,從四品。唐朝從四品上。高宗、武則天時曾隨本寺改名同文少卿、司賓少卿,尋各復舊。北宋前期為四品寄祿官,不預寺務,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後始成為職事官,參掌寺務,領賓客及凶儀之事,正六品。南宋初隨寺廢,高宗紹興二十五年(1155)復置,旋廢。遼朝為南面朝官。明太祖洪武三十年(1397)置,員二人,分左、右,從五品。清初置滿一員,漢左、右少卿各一員,順治十五年(1658)改滿、漢各一員,從五品。光緒三十二年(1906)隨寺廢。參見“鴻臚寺”。
鴻臚少卿字典分解
鴻臚的解釋 (1).官署名。《周禮》官名有大行人之職, 秦 及 漢 初稱典客, 景帝 六年,更名大行令, 武帝 太初 元年,改稱大鴻臚,主掌接待賓客之事。 東漢 以後,大
少卿的解釋 (1).官名。大卿的副職。《左傳·昭公三十年》:“我先大夫 印段 實往,敝邑之少卿也。”(2).官名。 北魏 太和 時所設官名, 北齊 時為正卿的副職、 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