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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準中士、下士

官名。《周禮》地官之屬有質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質人專司市肆中買賣貨物價格的估計與核定,以防止不法商人抬高物價或欺騙買主。廛人掌理徵收市中各種稅收,如貨物稅、房稅、地稅等。漢大司農屬官有平準令丞,東漢屬大司農,晉又轉屬少府,南齊轉屬太府。北魏無考,北周因之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之下設平準中士,正二命;平準下士,正一命,所掌即前代平準令丞之職,主平物價,使相依準。參見“平準令丞”。

平準中士、下士字典分解

平準的解釋 (1).古代官府平抑物價的措施。《史記·平準書》:“大農之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即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踴,故抑天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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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平谷區南部、泃河北側。區人民政府駐地。面積29平方千米。人口8.5萬。鎮人民政府駐平谷城關,人口6.9萬。漢為平谷縣地,北魏廢。唐稱大王鎮,金為平峪縣治,元復為平谷縣治。明永樂二年(1404年)築土城,成化三年(1467年)加築磚牆。1949年置城關鎮。1958年置城關鎮鄉,同年撤鄉建公社。1984年復置鄉,1990年改置平谷鎮。2001年平谷縣改區,為區治。主產小麥、玉米、蔬菜。為區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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