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前轉獻官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太平天國後期設定。辛酉十一年(公元1861年)二月,在洪仁玕總理朝政時期,天王下過“自西以下聽東令”的詔令,以幼東王為殿前轉獻官,凡一切奏章非經幼東王蓋印不得進呈天王,發令亦由幼東王轉頒。不過當時幼東王尚未成年,這一制度徒具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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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相當官。北洋政府設于海軍總司令處、艦隊司令處與軍港司令處,掌辦人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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