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稅署
官署名。國民黨政府財政部前期置直接稅處,於民國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改處為署,以署長為主官,其職掌在推行各種直接稅(所得稅、非常時期過分利得稅、遺產稅),併兼辦營業稅及印花稅的徵收。本署在各省區的分支機構為各省市直接稅局。
直接稅署字典分解
直接的解釋 [direct;immediate] 不經過中間事物的;不通過第三者的直接談判直接幫助
官署名。國民黨政府財政部前期置直接稅處,於民國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改處為署,以署長為主官,其職掌在推行各種直接稅(所得稅、非常時期過分利得稅、遺產稅),併兼辦營業稅及印花稅的徵收。本署在各省區的分支機構為各省市直接稅局。
直接的解釋 [direct;immediate] 不經過中間事物的;不通過第三者的直接談判直接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