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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撫副使

官名。唐德宗貞元(785—805)時始置,為安撫使副貳。宋朝諸路有災傷,朝廷例遣官安撫,時或特命安撫副使,以諸司副使以上充任。金朝置為安撫司副長官,正三品。明朝置為安撫司土官,由少數民族首領充任,從六品,位在安撫使、安撫同知之下。

安撫副使字典分解

安撫的解釋 [appease; pacify] 安息、撫慰發怒或焦慮的人

副使的解釋 (1).派往外國的正使或公使的副手。《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副使 王然於 、 壺充國 、 呂越人 馳四乘之傳,因 巴 蜀 吏幣物以賂 西夷 。”《清史稿·職

多學一學:安北都護府【歷史地名】

①唐會昌五年(845)改單于都護府置,治所在中受降城(今內蒙古包頭市西南敖陶窯村古城)。五代地入契丹,廢。②唐總章二年(669)改翰海都護府置,治所在今蒙古國西南鄂爾渾河上游西岸,杭愛山東端。統磧北鐵勒諸部府州,轄境相當今蒙古國及俄羅斯西伯利亞南部地區。垂拱二年(686)移治漠南,治所多次遷徙,初在同城(今內蒙古額濟納旗南)、西安城(今甘肅民樂縣西北);後移雲中城(今內蒙古和林格爾縣西北)、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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