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反省院
特種監獄名。國民黨政府設定,依照民國十九年(公元1930年)三月三日公布的《軍人反省院條例》規定:“國民政府為感化反革命軍人,依據本條例設軍人反省院於首都。”首都軍人反省院隸屬於軍政部,由軍政部軍法司司長兼任院長。其內部組織分總務、管理、訓育三科和評判委員會,與司法部所屬的反省院同。惟評判委員會組成人員略有不同,除院長、各科主任之外,另由中央黨部、軍事參議院、訓練總監部、參謀本部、海軍部各派代表一人組成之。其後許多省與直轄市相繼成立了軍人反省院分院。參見“反省院”。
軍人反省院字典分解
軍人的解釋 [soldier] 軍隊中的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