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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要所

官署名。南宋置,編修會要,屬秘書省。設提舉編修會要,以宰相兼; 提舉諸司官、承受官、主管諸司官,皆以國史日曆所官兼任。


官署名。宋代置,屬秘書省。紹興九年(公元1139年)命秘書省官校《國朝會要》。乾道四年(公元1168年),命宰相兼提舉編修《國朝會要》,提舉諸司官、承受官、主管諸司官,都是由國史日曆所官兼任。次年,命秘書省再加刪定,以續修《國朝會要》為名。此後接續修纂,均以秘書省官通任其事。

會要所字典分解

會要的解釋 [a compilation of State regulations] 用於記錄一個朝代中各種規程制度及其變化狀況的書《明會要》

所國語字典 所 suǒ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

看一看:會寧郡【歷史地名】

隋大業中置,治所在涼川縣(今甘肅靖遠縣東北)。轄境相當今甘肅靖遠、會寧、定西等縣地。大業末廢。唐天寶初改會州復置,治所在會寧縣(今甘肅靖遠縣東北)。乾元初復名會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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