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獄總管守長
官名。清末法部屬官。光緒三十二年(1906)設。定額二人,五、六品不等。原由典獄司員外郎、主事各一人兼充,三十四年改為專差,由本部員外郎、主事中奏補,任期二年。掌領本部南、北兩監事務。
司獄總管守長字典分解
司獄的解釋 (1).掌管刑獄的官員。 漢 揚雄 《法言·告知》:“如有犯法,則司獄在。”(2). 元 刑部設司獄司, 明 因之。 清 刑部亦置司獄,掌督獄卒。參閱《元史·
官名。清末法部屬官。光緒三十二年(1906)設。定額二人,五、六品不等。原由典獄司員外郎、主事各一人兼充,三十四年改為專差,由本部員外郎、主事中奏補,任期二年。掌領本部南、北兩監事務。
司獄的解釋 (1).掌管刑獄的官員。 漢 揚雄 《法言·告知》:“如有犯法,則司獄在。”(2). 元 刑部設司獄司, 明 因之。 清 刑部亦置司獄,掌督獄卒。參閱《元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