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筆
文書名。皇帝親筆所撰。北朝始有此名。《北史·元勰傳》: “帝令勰為露布,辭曰: 臣聞露布者,露之耳目,以臣才小,豈足大用。帝曰‘汝亦為才達,但可為之。’及就,尤類帝文,有見者,鹹謂御筆。”北宋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宰相蔡京推薦吳敏充館職,中書侍郎劉正夫以為不可,蔡京乃請皇帝親書詔旨,特召吳敏上殿,除右司郎官。御筆始盛行。後蔡京患言者議己,每有奏請,皆乞徽宗親書手詔,稱為御筆手詔,違者以違制論。貴戚、近臣亦爭相請求御筆,致使徽宗命宦官楊球代書,號稱書楊。皇帝亦以此處理政事,上至廟堂政務,下至州縣民事,對內平亂,對外和戰,皆以御筆處分。三省無所干預,唯奉行而已,繳駁之制遂廢。南宋初年廢,凡御筆事出於法外者,悉加釐正。高宗紹興二年(1132),復以御筆行事,但必經三省、樞密院,為有未省,許臣下奏稟、繳駁。
御筆字典分解
御筆的解釋 (1).謂帝王親筆所書或所畫。《北史·魏彭城王勰傳》:“帝令 勰 為露布……及就,尤類帝文,有人見者,鹹謂御筆。”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內閣三·閣臣進御筆》
御的解釋 御 (④禦) yù 駕駛車馬:御車。御者。 封建社會指上級對下級的治理,統治:“百官御事”。御下。御眾。 對帝王所作所為及所用物的敬稱:御用。御覽。御旨。御賜。
筆的解釋 筆 (筆) bǐ 寫字、畫圖的工具:毛筆。鋼筆。鉛筆。筆架。筆膽。 組成漢字的點、橫、直、撇、捺等:筆畫。筆順。筆形。筆道。 用筆寫,寫作的:筆者。代筆。筆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