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光祿寺事大臣
官名。清朝光祿寺主管官。乾隆十三年(1748)設,由皇帝特簡,無常員。掌總理大內膳羞及祭祀朝會等大典禮預備筵席諸事。光緒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清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以後,特簡滿大臣一人總理光祿寺事。其地位在光祿寺卿之上。
管理光祿寺事大臣字典分解
管理的解釋 (1) [have charge of;supervise;manage;administer;ad ministrate]∶主持或負責某項工作祖母是家庭的組織
官名。清朝光祿寺主管官。乾隆十三年(1748)設,由皇帝特簡,無常員。掌總理大內膳羞及祭祀朝會等大典禮預備筵席諸事。光緒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清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以後,特簡滿大臣一人總理光祿寺事。其地位在光祿寺卿之上。
管理的解釋 (1) [have charge of;supervise;manage;administer;ad ministrate]∶主持或負責某項工作祖母是家庭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