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田所

公田所怎么寫好看

公田所怎么寫好看

歷史字典解釋

名。宋徽宗政和六年 (1116),改稻田務置,掌京畿諸縣荒地,召人承佃。宣和三年(1121),併入西城所。

詞語分解

  • 公田的解釋 .古代井田制度下,把土地劃成“井”字形,分為九區,中區由若干農夫共同耕種,將收穫物全部繳給統治者,稱為“公田”。同中區以外的“私田”相對稱。《詩·小雅·大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朱熹 集傳:“
  • 所的字典解釋 所 ǒ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領的部隊)。所謂(.所說的;.某些人所說

歷史官職推薦:直指

官名。漢置,為“繡衣直指”、“直指使者”、“直指繡衣使者”的簡稱,三者名雖不同,實為一官,掌討奸猾和治獄。《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侍御史有繡衣直指,出討奸猾,治大獄。武帝所制,不常置。”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公田所歷史

相關歷史

公田所_公田所介紹_歷史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