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官秩
民國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大總統袁世凱公布《文官官秩令》,分文官之秩為上卿、中卿、少卿、上大夫、中大夫、少大夫、上士、中士、少士九等;加秩有同中卿、同上大夫、同少大夫、同中士、同少士、均秩同本官。上卿、中卿、少卿為特任官的官秩, 中大夫、少大夫、上士為薦任官的官秩,上士、中士、少士為委任官的官秩。有同中士、同少士官秩者,得署委任官。凡大總統特別任職者則不以官秩為限。民國五年(公元1916年)六月袁世凱死,七月八日文官官秩之制廢止。
文官官秩字典分解
文官的解釋 [civil official;civil servant;civil service] 非軍事官員
官秩的解釋 (1).官吏的職位或依品級而定的俸祿。《荀子·王霸》:“百官則將齊其制度,重其官秩,若是,則百吏莫不畏法而遵繩矣。”《史記·秦本紀》:“三將至, 繆公 素服郊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