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省特別行政區長官公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於民國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二月劃中東路沿線占用土地的附屬區域為特別區,設東省特別行政區長官公署以管理之。行政長官管轄區內的軍警、外交、行政、司法各機關。行政長官公署內分設十處:機密處(專司機要事項及緊要軍情)、秘書處、外交處、財政處、內務處、保全處(管轄各種警察),軍法處、軍務處、軍需處、軍醫處,各設處長一人。國民黨政府沿置,行政長官公署內部的組織有政務廳,設廳長一人,簡任,承行政長官之命,掌理本廳事務。政務廳置財務處及總務、內務、教育、實業、外交五科,各科的執掌及員額由行政長官酌定。行政長官的直轄官署有市政管理局、地畝管理局、警察管理處、教育廳、特別市市政局。
東省特別行政區長官公署字典分解
東省的解釋 (1).古代中央官署之一。 南朝 齊 指集書省,為皇帝的侍從顧問機構。以散騎常侍為長官。《南齊書·百官志》:“自二衛、四軍、五校已下,謂之‘西省’;而散騎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