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典籍廳
清代內閣的內部機構。分南北兩廳,主辦秘書事務。南廳辦理閣務,諸如收發及辦理文稿,掌關防(內閣無印,對外行文,用典籍廳關防。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及內廷修書各館,亦借用典籍廳關防),以及對下級官員的考績工作;北廳主持皇事,即擬辦陳事請旨的奏本及進賀表,辦理大典事務,用寶洗寶,收藏紅本及其他典籍。設學士滿六人,漢四人;典籍滿、漢、漢軍各二人;供事二十二人;侍讀學士、侍讀、中書等兼在典籍廳辦事者由大學士派委,無固定員額,分在南北二廳辦事。
內閣典籍廳字典分解
內閣的解釋 (1) [cabinet](2) 掌管全國行政事務的最高機關(3) 明清兩代的中央政務機構(4) 古時指貴族婦女居住的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