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石祿制

谷石祿制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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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戰國至秦漢。以糧食作為官吏俸祿的制度。戰國時官僚制度形成,不再用封邑作為官祿,而採用谷石祿制,以便於官僚的任用和罷免。其時各國奉祿的計量單位不一,衛國以“盆”計,有千盆、五百盆等級(見《墨子·貴義篇》)。齊,等國以“鍾”計,如魏文時魏成子官為相國,“食祿千鍾”(見《史記·魏世家》)。秦、燕等國以“石”、“斗”計,秦國有五十石、一百石以至五百石、六百石以上俸祿之官,大體以五十石為一級(見《韓非子·定法篇》、《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十二年),最小的官吏則有斗食之俸(見《戰國策·秦策三》。燕有三百石以上俸祿之官(見《韓非子·外儲說右下篇》、《戰國策·燕策一》)。楚國以“擔”計,有祿萬擔者(見《呂氏春秋·異室篇》)。秦漢沿用,谷石祿制,以石計,依官級的高下以定石數,故以石數的大小來表示官員的品秩西漢定製,秩萬石月支祿粟二百五十斛,中二千石月百八十斛,二千石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月百斛,千石月九十斛,比千石月八十斛,六百石月七十斛,比六百石月六十斛,四百石月五十斛,比四百石月四十五斛,三百石月四十斛,比三百石月三十七斛,二百石月三十斛,比二百石月二十七斛,百石月十六斛,斗食者月十一斛以下。東漢時除千石、比六百石月粟各減十斛,比四百石月粟減五斛外,其餘均同西漢。

詞語分解

  • 谷的解釋 谷 (③④穀) ǔ 兩山間的夾道或流水道,或指兩山之間:山谷。河谷。 喻困境:進退維谷(進退兩難)。 莊稼和糧食的總稱:五穀。百穀。 粟的別稱,亦指稻的子實:穀物。穀米。稻穀。 姓。 筆畫數:; 部
  • 制的解釋 制 (⑦製) ì 規定:因地制宜。制定。制式。制憲。 限定,約束,管束:制止。制裁。專制。制約。抵制。節制。制動。制海權。 法規,制度:民主集中制。公有制。 依照規定的標準做的:制錢(中國明、清兩代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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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即太子司經局、唐高宗龍朔二年改,罷隸左春坊,領崇賢館,鹹亨元年復改司經局,仍隸左春坊。參見“司經局”。 官署名。唐高宗龍朔三年改司經局為桂坊,以太子洗馬為司經大夫,掌管經籍,出入侍從。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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