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賢院判院事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唐開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協助知院事、副知院事管理院務。

詞語分解

  • 集賢的解釋 .聚集賢人。 唐 張九齡 《集賢殿書院奉敕送學士張說上賜燕序》:“ 集賢殿 者,本 集仙殿 也……遂改‘仙’為‘賢’,去華務實。且有後命,增其學秩。是以集賢之庭,更為論思之室矣。”.集賢殿書院的省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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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時期第一屆國會參議院常任委員會之一。設委員長、理事各一人;委員,民國二年公元年為十一人,七年公元年減為九人。掌審查懲戒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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