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試評議員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北洋政府於民國八年(公元1919年)設於外交官事官考試典試委員會,參加口試的評比工作。

詞語分解

  • 典試的解釋 主持考試之事。《明史·選舉志二》:“ 天啟 二年壬戌會試,命大學士 何宗彥 、 朱國祚 為主考。故事,閣臣典試,翰、詹一人副之。”
  • 議員的解釋 在議會中有正式代表資格,享有表決權的成員詳細解釋在議會中有正式代表資格、享有表決權的成員。 魯迅 《華蓋集·通訊一》:“這類的議員,其實確是國民的代表。” 老舍 《茶館》第二幕:“ 崔久峰 :漸愧!

歷史官職推薦:奉天清吏司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屬十八清吏司之一。簡稱奉天司。乾隆六年,改現審左司設。掌核盛京、黑龍江、吉林將軍及奉天府所屬刑名案件,兼理宗人府、理藩院文移。設郎中,蒙、漢各一人;員外郎,滿,漢各一人; 主事,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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