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學會
教育部直屬機構。北洋政府於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布《中央學會法》,規定中央學會直屬教育總長,以研究學術、增進文化為目的。會員無固定員額,由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互選:一、在國內外大學或高等專門學校三年以上畢業;二、有專門著述經中央學會評定。被選人滿五十票即為當選,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並可推選對民國學術發展有特別功績的外國人為名譽會員。學會按學術性質,分設若干部,會員各以其所長專業,分隸於各部。本會設會長、副會長各一人,由會員互選,酌給公費;各部部長由各部會員互選,亦酌給公費。本會屬官辦學術團體,實際上並未成立,但在國會議員選舉中列有名額,有權選舉國會議員。民國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十九日教育部下令廢止。
中央學會字典分解
中央的解釋 (1) [centre]∶中心的地方(中,指一定範圍內適中的統置;央指和四周或上下左右距離相等的位置)禁卒居中央。——清·
學會的解釋 [learn;master] 靠實踐、訓練或反覆體驗而獲得才學學會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