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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曹

官署名。北魏置,屬尚書省,設北部尚書為長官管理北邊州郡的考課、選舉、辭訟等事務,自北方境外歸附者亦由其接待。 以北部下大夫為次官,屬官有北部長(一說亦為次官,與下大夫不並置)、北部主書郎等。派駐曹中的給事中、給事等,除佐理曹務外,還有監察之責。或以他官兼理其事。《魏書·堯暄傳》:“ (暄) 除太尉中給事,兼北部曹事。”孝文帝太和 (477—499) 改制廢。

北部曹字典分解

北部的解釋 (1) [north](2) 在某一明指或隱含的定向點以北的地區或國家(3) 泛指一地、一國的北方地區

曹國語字典 曹 cáo 等,輩:爾曹(你們)。吾曹。 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曹(中國明、清兩代各部司曹的通稱,源於漢代曹史的簡稱,相當於郡守的總務長)。 訴訟的原告、被告兩

不妨一看:北瀧水【歷史地名】

①即今廣東韶關市西北之武江。《水經·溱水注》:“(曲江)縣東傍瀧溪,號曰北瀧水,水左即東溪口也。”②在今廣東陽春市北。《方輿紀要》卷101陽春縣:北瀧水在“縣北十里。東北諸溪澗之水,匯而西南流,入漠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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