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清吏司員外郎
官名。清朝刑部所屬奉天清吏司副長官。簡稱奉天司員外郎。乾隆六年 (1741) 設。滿、漢各一人,從五品。佐員中掌司事。光緒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為法部,遂裁。
奉天清吏司員外郎字典分解
奉天的解釋 奉行天命。《書·泰誓中》:“惟天惠民,惟辟奉天。”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作宮邑於 下洛 之陽,名相官曰尹。作《濩樂》,制質禮以奉天。”
也學習下:奉新驛【歷史地名】
在今天津市靜海縣南。《清一統志·天津府二》: 奉新水驛 “在靜海縣南城外,明永樂十三年(1415)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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