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官職>> 護衛

護衛

官名。遼朝北面官,北、南護衛府及皇太后宮官員。掌護衛事,分左右


官名。清制,親王府、世子府、郡王府、長子府、貝勒府、公主府等,都有護衛,各府人數不等。護衛分一二三等,一等從三品,二等從四品,三等從五品。見《清史稿·職官四》。

護衛字典分解

護衛的解釋 (1) [guard]∶防護;守衛(2) [protect]∶防護使之不受危險

護的解釋 護 (護) hù 使不受侵犯和損害:保護。護衛。護理。護士。護航。護林。辯護。守護。 掩蔽,包庇:護短。庇護。 筆畫數:7; 部首:扌; 筆順編號:12145

衛的解釋 衛 (衛) wèi 保護,防護:保衛。捍衛。衛道(衛護占統治地位的思想體系,如“衛衛士”)。衛戍(警備,多用於首都)。衛冕。 防護人員:警衛。後衛。 古代稱驢:

多學學:護軍校【歷史知識】

官名。滿語稱巴牙喇壯達。清順治十七年(1660)定漢名為護軍校。清代八旗軍營下級軍官,即護軍隊長。八旗滿洲每佐領下各一人,共六百八十一人。其中包括空銜花翎護軍校五十六名,每旗七人。八旗蒙古每佐領下各一人,共二百零四人。正六品,掌分轄營眾之事。

護衛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