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事官
簡稱“執事”。①指各級官府內有具體職務之官員,相對於散官而言。《隋書·百官下》:“居曹有職務者為執事官,無職務者為散官。”《六部成語註解·吏部成語》: “辦理何項事務之官即謂之何項執事。”②指祭祀時主祭官之輔佐者。如清朝太常寺之贊禮郎、讀祝官,祭祀時各充執事。③官名。清末新陸軍軍官。光緒三十年 (1904) 定新陸軍營制,始置。軍、鎮、協、標各一人,正五品。正軍校充,奏補。掌庶務。
軍中佐官名。清末設於新軍各協、各標,掌理各種事務。即副官之職。
執事官字典分解
執事的解釋 (1) [go in for;be engaged in]∶從事工作;主管其事朝夕執事之勞(2) [official]∶有職守之人;官員令執事準備(3) [bu
官國語字典 官 guān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