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行取士
宋代太學招補新生的方式之一。八行即八種品行。《宋史·選舉志三》說:“崇寧五年(公元1116年)初立八行科。所謂八行者,即孝、悌、睦、婣、任、恤、忠、和”。八行又分為三等,孝、悌、忠、和為上等,睦、婣為中等,任、恤為下等。具有上述八種品行的人,可以免試升入太學。八種品行全備者,可以隨時入奏,貢入太學,免試為上捨生。未能全備者,按其“行”多寡,選為州學三捨生。這種免試入學的制度,自有其弊端,故《宋史·選舉志三》又說:“自八行法實行以後,三舍皆不試而補,往往為形跡,求與名格相應”。後因吳執中之請,加強複試制度。至八行法實行之第十一年,八行僅為升太學資格之一而已,並無特殊優先,而要與州學升貢學生同等參加太學入學考試。政和六年(公元117年)十二月詔此八行選貢者,得與諸州貢士一起參加“混補”考試,才能進入太學,八行取士之制實際上至此已廢。
八行取士字典分解
八行的解釋 《後漢書·竇章傳》“更相推薦” 李賢 注引 漢 馬融 《與竇伯向(章)書》曰:“ 孟陵 奴來,賜書,見手跡,歡喜何量,見於面也。書雖兩紙,紙八行,行七字。”謂
取士的解釋 [choose scholars as officials] 選取士人,舊時指選取讀書人出來做官開科取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