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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府法曹

公府諸曹之一。西漢始置,屬丞相府,東漢改屬太尉府。東漢太尉府有掾屬二十四人,法曹主郵驛科程事。東漢末曹操為丞相時置法曹掾、屬各一人。三國魏鹹熙元年(公元264年)相府復置法曹掾、屬各一人,秩第七品;蜀吳無考。西晉楊駿為太傅時置法曹屬一人。東晉初,晉元帝鎮東丞相府始置法曹參軍,南齊公府與北魏北齊三師、二大三公府沿襲其制,置法曹行參軍。北周於大丞相府置法曹參軍。

公府法曹字典分解

公府的解釋 [government office in ancient] 古代官署名。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的官署,屬中央一級的機構連辟公府不就。—&mdas

法曹的解釋 (1). 漢 代掌管郵遞驛傳的官署。《後漢書·百官志一》:“法曹主郵驛科程事。”(2).古代司法官署。亦指掌司法的官吏。《梁書·謝朏傳》:“﹝ 謝朏 ﹞起家撫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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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名。戰國魏、秦皆置。秦定為二十等爵第七級,亦稱七大夫。秦及西漢初以此為高爵起點,漢高祖時公大夫以上皆有食邑,並可與縣令、丞分庭抗禮。中期以後,地位漸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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