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淮委員會

歷史字典解釋

名。國民黨政府設定,直隸國民政府。依照民國二十年(公元1931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布的《導淮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其任務為掌理導治淮河一切事務。由國民政府特派委員長、副委員長各一人,委員若干人,並就委員中指定常務委員五人,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內設工程處及秘書處。工程處置總工程師一人,副總工程師一至二人,主任工程師、工程師、副工程師、助理工程師、管理員、工務員若干人;秘書處設處長一人,科長、科員若干人。民國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本會改隸全國經濟委員會。

詞語分解

  • 委員會的解釋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權力的政府機構貿易委員會 被指示去完成某項職責或執行某項信託責任的一級組織機構詳細解釋.政府部門或機關的稱號。如:國務委員會。.政黨、團體、機關、學校中的集體領導組織。如:中國

歷史官職推薦:二十四軍

北周府兵各軍的合稱。北周太祖宇文泰在西魏大統年間 公元年~年創立府兵制,以六柱國各統二開府將軍,每一開府將軍又各統二儀同將軍。每一儀同將軍所領各為一軍,合為二十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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