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咨議局
官署名。清末置,是地方議會性質的機構。光緒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清廷籌備立憲,於九月通諭設立各省咨議局。次年六月,憲政編查館奏定《各省咨議局章程》,由上諭通令各省迅速舉辦,到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九月,各省咨議局宣告成立,並開始召集會議。會議的組成人員為議員。凡本省應興應舉事件,預算、決算、稅法、公債,以及應擔負義務等,均在議論範圍之內。當時當選的議員多為各地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和地主階級中要求改革的人,咨議局成為要求政治改革的講壇。
官署名。清末置,是地方議會性質的機構。光緒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清廷籌備立憲,於九月通諭設立各省咨議局。次年六月,憲政編查館奏定《各省咨議局章程》,由上諭通令各省迅速舉辦,到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九月,各省咨議局宣告成立,並開始召集會議。會議的組成人員為議員。凡本省應興應舉事件,預算、決算、稅法、公債,以及應擔負義務等,均在議論範圍之內。當時當選的議員多為各地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和地主階級中要求改革的人,咨議局成為要求政治改革的講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