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刑少卿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即大理少卿,唐武則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龍元年(705)復名大理少卿。
詞語分解
- 司刑的解釋 官名。《周禮》秋官之屬。掌五刑之法。見《周禮·秋官·司刑》。後泛指主管法律刑罰的官。 唐 李賀 《昌谷詩》:“縣省司刑官,戶乏詬租吏。” 王琦 集註:“見 昌谷 之民,不好爭訟,不少王稅。” 唐
- 少卿的解釋 .官名。大卿的副職。《左傳·昭公三十年》:“我先大夫 印段 實往,敝邑之少卿也。”.官名。 北魏 太和 時所設官名, 北齊 時為正卿的副職、 隋 唐 至 清 亦沿置。參閱《文獻通考·職官》九、十。
歷史官職推薦:內寺伯
宦官名。隋朝內侍省置二員,正九品上;唐朝加至六員,正七品下。掌糾察宮內不法。 官名,隋唐皆置,屬內侍省。《新唐書·百官二·內侍省》:“內寺伯六人,正七品下。掌糾察宮內不法,歲儺則涖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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