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隊協領官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末新陸軍軍官。光緒三十年(1904)定新陸軍營制,始置。每軍一人,正三品,正參充,簡放。參佐全軍炮隊事務,聚戰時由其指揮督。唯平時不編軍,故不常置。


軍中佐官名。清末新軍在軍一級設定炮隊,設協領官以掌理本隊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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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明朝內府所屬機構,掌釀酒及酒糟制物。設提督太監一員,僉書無定員。 宮廷祗應機構。明置,專造竹葉青等各種酒,並糟瓜茄。設提督太監一人,僉書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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