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例館翻譯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朝刑部所屬律例館之屬官乾隆七年(1742)設。四人,以刑部筆帖式充任。掌滿、漢文翻譯。光緒三十二年(1906)裁。

詞語分解

  • 律例的解釋 法律和判例。補充成文法律的猶太口傳法律或成文和口傳法律的總稱或任何特別法律,或法律古抄本說明的總體詳細解釋.法律條文及其成例。律指法律的正文,例是補充律文之不足而設的條例或例案。 明 沉鯨 《雙珠
  • 翻譯的解釋 從事翻譯的人在外交部當翻譯詳細解釋.把一種語言文字的意義用另一種語言文字表達出來。亦指方言與民族共同語、方言與方言、古代語與現代語之間的對譯。 南朝 梁 慧皎 《高僧傳·譯經下·佛馱什》:“先沙門

歷史官職推薦:建康平

官名。亦稱建康獄平。南朝梁、陳置,屬建康令。職掌與“廷尉平”略同,為高級審判官。《梁書·文學·庾於陵傳》: “天監初,為建康獄平。”梁四班,陳七品。參見“建康三官”。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律例館翻譯歷史

相關歷史

律例館翻譯_律例館翻譯介紹_歷史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