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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秘書

官名。國民黨政府設定,為縣政府的佐治人員。依照民國十八年(公元1929年)九月內政部判定的《縣政府辦事通則》的規定,其辦公處為秘書處,掌理機要,總核檔案,承辦職員進退,典守印信及辦理其他不屬於各科的事項。民國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秘書處改稱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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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分職諸曹之一。漢始置,掌兵丁徵集與輸送。《隸釋》一六《中部碑》有兵曹掾、兵曹史各一人。晉諸縣置兵曹史,見《晉書·職官志》。西魏置兵曹掾,西魏大統六年(公元540年)《建義都督巢山監軍前平陽令高涼令安平縣開國侯豆始光造像記》一拓本說:“豆始光合縣文武邑義等仰為皇帝陛下大丞相七世父母(略)敬造。”記後題名有“邑子兵曹掾六人”(見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上編卷中第六三一頁)。北齊京縣與外縣均置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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