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苑造作所

歷史字典解釋

名。宋真宗鹹平三年(1000),並造作所、後苑作置,掌造內廷及皇屬婚娶所需物品,設監官三人,以內侍充任 。下設專典十二人,有兵校、匠役數百人,分七十餘作。


官署名。宋置,屬入內內侍省。共分生色、縷金等七十四作,掌製造宮廷及皇室婚娶名物。設監官三人,以內侍充任。

詞語分解

  • 後苑的解釋 屋後的花園。《宋史·神宗紀一》:“廢 青城 後苑。” 魯迅 《故事新編·鑄劍》:“還怕他鬼魂作怪,將他的身首分埋在前門和後苑了。”
  • 作所的解釋 指工匠服役的工地、工場。《三國志·魏志·孫禮傳》:“ 明帝 方修宮室,而節氣不和,天下少穀。 禮 固爭,罷役,詔曰:‘敬納讜言,促遣民作。’時 李惠 監作,復奏留一月,有所成訖。 禮 徑至作所,不復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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